踢批批劈腿事件,我們都是共犯
在我寫下文章的時候,同時就對當事者造成傷害,不管我的目的是什麼,因為我去宣染這個事件,讓更多人知道,然後讓更多人討論這個事件,再讓更多人知道……。
因此我與那些新聞媒體的記者沒兩樣,網路上、書報上批評這些新聞媒體的網友也與這些記者沒兩樣,我們都在傷害當事人,所以五十步笑百步,龜笑鱉無尾。
呼!原來網路才是最大的亂源。
因此我與那些新聞媒體的記者沒兩樣,網路上、書報上批評這些新聞媒體的網友也與這些記者沒兩樣,我們都在傷害當事人,所以五十步笑百步,龜笑鱉無尾。
呼!原來網路才是最大的亂源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