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三月 11, 2005

為何要買侯佩岑的新書「Patty's About Love」

剛開始噱頭味十足:

號稱自編、自導、自演的作品,一開始就展現出吊人胃口,引人好奇的遐想,加再上周侯戀的熱燒………

寫書總是要有理由:

記得N年前,也就是我高三到大一時寫了三本電腦書,第一本書還讓我賺了幾十萬元的版稅。不過寫書總是要有理由,總不能說是因為書商要賺錢找我寫書,或是我要賺錢找書商寫書,或我想要出名寫書,或我想要留名寫書…等等等,也就是要避免與商業、功利扯上關係,現在連出版圖書也可以成為置入性行銷的一種手法。為了讓寫書的理由正當化,就會有千奇百怪的理由出現,出版圖書是一種商業行為,即然是商業行為,當然還是以利為主啦。

不過還是有作家願意把研究成果化為圖書,不過與目前書籍的種類來說,顯然佔很小的部份。

買書也是要有理由:
現在要寫一本書實在是太容易了,所以大型連鎖書店裡的書籍實在看得眼花撩亂。買書要三思喔!反正現在可以先上網看看讀者的評論再看看要不要購買也不遲。余秋雨不是說:「你佔有書的,只是紙頁;書佔有你的,卻是你永遠無法回來的生命和思想。」
所以呢!
除了滿足好奇心之外!我找不出要買這本書的其它理由。至少<<研究林志玲>>會讓我想知到林志玲爆紅所隱藏的社會現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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